

编者按飞乐乐
利民之事,丝发必兴。如我在诉,念念在兹。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,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通的“小案”。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“如我在诉”融媒体栏目。该栏目从小案小切口入手,通过记录法官办案,体现法官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,注重释法说理的微言大义,注重“小案”办理的“情法交融”,展现司法的为民情怀。敬请关注。

医院里,生命的信号微弱而顽强;
法庭上,一场关于“时间”的争夺战悄然发生。
一名昏迷的丈夫。
一位无助的妻子。
一沓厚厚的医疗账单。
判决尚需时日,但重伤者的治疗等不起。
当法律的刚性遇上生命的柔性,
一纸“先予执行”裁定,
为一个陷入绝境的家庭,
劈开了一道生命之光。
一场关于“时间”的赛跑,就此展开。
“快撑不住了”——重症监护室外的等待与挣扎
“他倒下了飞乐乐,这个家的天就塌了!”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,妻子张女士(化名)的声音疲惫而沙哑。她衣着朴素,脸上写满了连日奔波的憔悴。
事故发生在2025年3月,46岁的王先生(化名)在进货途中遭遇车祸,至今昏迷不醒,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、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、多部位骨折……一连串危重病症,将他推向生死边缘。
比病情更煎熬的,是与日俱增的医疗账单。重症监护室每日数千元的费用、手术耗材的高额支出、康复治疗的长期需求,账单像雪片一样飞来,很快耗尽了这个务工家庭的全部积蓄。截至6月提起诉讼时,治疗费用已累计超过42万元,而后续手术费用仍无着落。
这个男人是曾经的家庭支柱,是工厂工人,也是家里鱼摊的进货主力,他的倒下,意味着家庭收入的中断和医疗费用的无着。
妻子张女士不得不在医院、家庭和鱼摊之间奔波。
15岁——他们的大儿子,中考失利在家复读,需要母亲。
2岁——小儿子,还未上幼儿园,更需要母亲。
“压力非常大,希望法院尽快判决,我们等钱救命!”法庭上,她的话语简单,却字字千斤重,道出了身后无人帮衬、独力支撑的绝望。
与时间赛跑——20天跑出“救命加速度”
8月8日庭审当天,张女士在律师的帮助下,向法官助理朱奕蓉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。
厚厚的医疗单据拿在手中,就是最沉重的求救信号。朱奕蓉在详细了解受害人家庭状况和治疗的紧迫性后,立即向主审法官孙晓芳汇报。
“我们其实也没想那么多,就是不能让受伤者连医药费都付不出。”孙晓芳接手后,第一反应是如何“更快”?她主动对接保险公司,尝试启动赔付更快的“预赔”机制化解危机。“能少走一道程序,就给生命多争取一份机会。只要能让钱快点到家属手里,我们多沟通几次没关系。”
然而,这条路很快被堵死:保险公司最初的方案要求扣减近2万元的“非医保用药”费用,且预赔需征得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车主同意。这意味着,这个家庭可能直接损失2万元救命钱,且程序充满不确定性。
救命钱要打折?程序还卡壳?
为了保障伤者权益飞乐乐,法官当即放弃预赔方案,转向法律赋予的紧急通道——先予执行。
开辟“绿色通道”——18万元如何跨越担保难关
可新的难题又接踵而至。
按照常规,先予执行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。但对于已一贫如洗的张女士而言,这无异于又是一堵高墙。她多方奔走,却因案件情况特殊屡屡碰壁,始终未能找到愿意承保的机构。
面对家属发来的“担保无门”的求助信息,法官转变思路,没有机械要求“必须提供担保”,而是让家属详细说明“先予执行的紧迫性”与“担保困难的原因”。8月27日,这份承载着一个家庭求生希望的情况说明送到了法官案头,字里行间满是对生命的渴望与现实的无奈。
“案件事实清楚,伤者病情危重,符合法定条件。”法官连夜审查,于8月28日果断作出裁定:保险公司先行支付18万元医疗费,同时裁定案件申请费260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——只为给这个家庭,省下每一分钱。
这18万元,是法官精确计算的“救命款”。这笔款项的计算,是一道情理法兼顾的计算题:法官综合考虑已产生的40多万元医疗费,扣除前期交强险已垫付部分,衡量双方的意见和情况后,按50%比例支持的先予执行款。后续的伤残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误工费等赔偿将根据进一步审理确定。“这18万是目前用于医疗救治的救命钱,根据已发生情况测算也在保险公司最终的法定赔偿责任之内,于情于理于法都站得住脚。”法官解释道。

主审法官向家属反馈案件进展。
最动听的回响——款项到位与生命的延续
裁判落地只是起点,款项到位才是关键。
法院开启了“全流程跟办”模式,避免“纸上权利”悬空。一方面加强与保险公司对接付款进度,提醒公司盯紧内部审批流程,注意核对家属账户信息;另一方面定期向家属反馈“正在走审批”“款项已提交划拨”等动态进展,让焦虑等待的家属“心中有数”。
9月22日,银行到账提示音,成了这个秋天最动听的声音。18万元终于到账了。
“没想到法院一直跟着盯,很快就到账了!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点!”张女士第一时间将钱缴入医院,立刻被用于王先生的脑积液引流手术,为后续的促醒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。
从8月8日申请到9月22日到账,这场与时间的赛跑,用时不到一个半月。生命的通道,在判决到来之前,被司法力量打通。
“救人为先”——从“应急门”到“生命通道”的全程贯通
款项的顺利划拨,标志着这起涉及生命健康权益的紧急司法救济案件,实现了从“紧急申请”到“款项到账”的完整闭环。
“先予执行不是‘提前判决’,而是给绝境中的人开一扇‘应急门’。”法官解释道,在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等涉及生命健康的案件中,传统诉讼程序需要经历立案、审理、判决等环节,少则数月、多则半年,若等待判决生效后再执行,很可能错过最佳救治时机。而先予执行制度的价值,就在于把司法保障从“事后弥补”转向“事前护航”,让正义不仅不迟到,更能“跑赢时间”。
从8月8日收案到8月28日裁定,每一个决策、每一次沟通,都围绕“救人为先”展开——先试预赔,是为了“更快”抵达;放弃预赔,是为了“更足”保障;免担保改要情况说明,是为了“更暖”体谅。
法院用“主动沟通+灵活施策+全程跟进”的实际行动,诠释了“如我在诉”的深刻内涵:司法不仅有“定分止争”的职能,更有“守护生命”的担当。
当法律与民生同频,当程序与温度共振,司法就能成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最坚强后盾。
此刻,案件虽未最终审结,但司法的温度已抵达。
它守护的,不仅是一个危在旦夕的生命,更是一个在风雨中飘摇的家庭,最后的希望。
愿这份“抢跑”的希望,能唤醒沉睡的生命。
【司法小贴士】
什么是“先予执行”?
先予执行,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、终审判决作出之前,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,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,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,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。
来源:天平阳光客户端
策划:张伟刚 刘曼 王俏 吴凡 陈政
记者:田甜丨通讯员:赵淑雯 刘逸梅
编辑:田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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